注意:水樣測定過程各環(huán)節(jié)應連續(xù)、緊湊完成,不能將樣品放置一段時間或在不同時間段重復進行測定。
1.如果水樣顏色對光的吸收帶在680nm波長時,對濁度測定產(chǎn)生干擾;對于高色度廢水,可使用過濾后的樣品代替蒸餾水作為,顏色帶來的干擾。
2.氣泡對濁度測定有明顯干擾,可使用排氣工具或者超聲波容器除去氣泡。
3.改變樣品的溫度,對濁度可能產(chǎn)生干擾,樣品采集后應立即進行測定,須在與原始樣品相同的溫度下測定。
濁度檢測儀資訊